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6********1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725民初1686号 |
案号 |
(2020)甘0725执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彭巧珍偿还原告杜龙年借款本金470000元,承担借款利息235950元,本息合计705950元,限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本金100000元,2020年3月30日前偿还本金15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本金150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本息15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息155950元;案件受理费10860元,减半收取5430元,由被告彭巧珍负担,限于调解协议生效后7日内交纳,担保人刘宏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