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81********536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781民初2503号
案号
(2021)鲁0781执5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准予原告宋娜与被告孙彦德离婚。二、原、被告婚生女孙榆茜随原告宋娜生活,被告孙彦德支付孩子抚养费每月800元,自2020年10月开始支付至孩子孙榆茜满十八周岁止,于每月28日前付清。三、被告孙彦德享有探望孩子孙榆茜的权利,原告宋娜予以协助。四、鲁vl625z.上海大众途观越野车一辆归原告宋娜所有,原告宋娜支付被告孙彦德经济补偿款6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7-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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