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726********1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726民初2716号
案号
(2021)辽0726执2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吕彬、李迎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周立洲、于跃芳178400元。案件受理费3868元,减半收取1934元,由被告吕彬、李迎春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黑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7-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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