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德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02********0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721民初22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甘0721执1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肃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德军、酒泉景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耿建华借款本金34万元,利息1.9万元,本息合计35.9万元,由被告王德军、酒泉景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前偿还5.9万元,于2021年4月10日前偿还剩余的30万元、被告陈廷邦对上述借款中的10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