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柴佳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4********09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702民特113号
案号
(2021)浙0702执17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柴佳东尚欠郑小星借款利息 4 0 0 0 0元,款于 2 0 2 1年 1月2 4日前支付至郑小星中国银行金华分行账号: 6 2 1 7 8 5 6 2 0 0 0 11 7 3 0 9 7 0内;二、若柴佳东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款项,则郑小星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并加收违约金 5 0 0 0元;三、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后自觉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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