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421********3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1421民初3804号 |
案号 |
(2021)辽1421执17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绥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邵占勇、高晓辉与被告邵杰、郭滢、关晓明、陆艳芹、沈婷婷、韩亮于2017年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被告邵杰、郭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因合同无效而取得的借款本金90000元并从2017年1月20日起按年息6%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二、被告关晓明、陆艳芹、沈婷婷、韩亮不承担民事责任。案件受理费3300元(原告已交),原告邵占勇、高晓辉负担1320元,被告邵杰、郭滢负担198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