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526********4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702民初8180号 |
案号 |
(2021)浙0702执30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卢威、傅莉燕尚欠原告金华市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23000 元。款项于2020 年11 月起,每月25 日前支付2000 元,直至款项全部付清。二、被告卢威、傅莉燕按上述任一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代偿款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自2020 年7 月21 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金华市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1 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时间 |
2021-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