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景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6********0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新密民二初字第671号 |
案号 |
(2021)豫0102执11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徐景阳、鲍自成偿还申请人张俊民本金3880000元,判决书利息1482433元,共计:5362433元及还清借款至日止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时间 |
2021-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