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俊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701********1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222民初635号
案号
(2021)桂1222执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苏俊朗、罗开日、韦勤锡于2020年11月11日前支付原告王泽庆货款、运费共156241元,利息(以156241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还清为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712元(原告已交),由被告苏俊朗、韦勤锡、罗开日承担171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7-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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