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881********9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22民初2202号 |
案号 |
(2021)桂0122执5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栋偿还原告陆宓借款本金179700元;二、被告梁栋支付原告陆宓利息(利息计算:以1797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7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