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肖国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2********6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民终6889号 |
案号 |
(2021)黔0521执20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被执行人曾鹏依生效法律文书向申请执行人陈圈一次性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655287.46元,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请求被执行人肖国凯依生效法律文书向申请执行人陈圈一次性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675287.46元,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2项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1330574.9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