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7********0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22民初273号 |
案号 |
(2021)黔0422执1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侯鹏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蒋永召32100 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 32100 元为基数,从 2020 年12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 602 元,减半收取 301 元,保全申请费 341元,由被告侯鹏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时间 |
2021-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