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米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3********81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323民初852号
案号
(2021)黔2323执17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米波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返还原告李双虎借款共计 26000 元;此款分期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前还款 6000 元、2022 年 1 月 1 日前还款 12000 元、余款 8000 元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还清。 二、如被告米波未按本调解协议约定第一项按时足额向原告李双虎还款,原告李双虎可就本案未履行标的全部提前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7-07
发布时间
2021-07-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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