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文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7********14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6民初7327号 |
案号 |
(2021)黔0526执6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蒋文春与被告朱习田共同生育的孩子朱紫玲由被告朱习田抚养,由原告每月支付抚育费 500 元,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当年抚养费 500 元,自 2020 年起每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3000 元,12 月 30 日前支付 3000 元,支付期限至朱紫玲年满十八周岁为止。案件受理费 25 元,由原告蒋文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07-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