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文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7********14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26民初7327号
案号
(2021)黔0526执6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威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蒋文春与被告朱习田共同生育的孩子朱紫玲由被告朱习田抚养,由原告每月支付抚育费 500 元,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当年抚养费 500 元,自 2020 年起每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3000 元,12 月 30 日前支付 3000 元,支付期限至朱紫玲年满十八周岁为止。案件受理费 25 元,由原告蒋文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7-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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