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应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9********38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01民初1916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18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应鹏支付原告冉宗太劳务费382000元。此款被告梁应鹏于2020年11月1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20年12月10日前支付150000元;于2021年1月10日前支付132000元;二、若上述任意一笔款项逾期支付,则被告梁应鹏须另行支付原告冉宗太利息损失43392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351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梁应鹏负担,于2020年11月10日前支付给原告冉宗太。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7-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