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盛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82********4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05民初2125号 |
案号 |
(2021)粤0105执109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立即支付信用卡透支本金109344.33元、分期手续费28536.29元、暂计至2019年9月20日利息594.43元(从2019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透支利率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2、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已支出的律师费1750元; 3、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已垫付的受理费3105元; 4、要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以上暂合计:143330.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