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惠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3********0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83民初5370号 |
案号 |
(2021)鲁0883执16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惠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侯帅436000元。二、驳回原告侯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50元,由被告惠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时间 |
2021-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