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002********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602民特488号 |
案号 |
(2021)鲁0602执1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申请人苗晨共欠付申请人王萌30400元,于2020年6月30日给付申请人王萌15000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王萌余款15400元。该款项由申请人苗晨汇入申请人王萌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烟台幸福支行,账号:6217906000020400999;二、若申请人苗晨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视为未到期的款项全部到期,申请人王萌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苗晨以全部款项为基数,自2020年2月12日起按照年利率24%支付利息。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裁定如下:申请人王萌与申请人苗晨于2020年5月27日经烟台市芝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7-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