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02********004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981民初3139号
案号
(2021)闽0981执9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林敏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王丽金借款本金200000元。二、驳回王丽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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