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连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825********3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02民初9455号 |
案号 |
(2021)闽0802执19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周连峰尚欠汤炳峰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还款计划:1、周连峰应于2021年3月20日前归还汤炳峰借款本金5,000元,余款借款本金85,000元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2、周连峰应从2021年1月起至款清之日止,定于每月5日前偿还汤炳峰以相应时期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二、周连峰应于2021年4月20日前给付汤炳峰因本案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5,000元;三、若周连峰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第一、二项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汤炳峰有权就周连峰尚欠的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项满玉对周连峰尚欠汤炳峰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