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3********85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2323民初849号
案号
(2021)黔2323执17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于刚、徐海燕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所欠原告贵州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962000 元及支付相应利息、复息、罚息(截至 2020 年 4 月 6 日的利息、复息、罚息等 共计 24782.99 元,自 2020 年 4 月 7 日以后的利息、复息、复息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及《贵州 省农村信用社借款借据》中的约定支付直至借款清偿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7-02
发布时间
2021-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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