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霍连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31********0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325民初2081号
案号
(2021)鲁1325执10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1)鲁1325民初208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一、被告霍连平支付原告潘振敏、王娇、王杰劳务费共计48149元,分别与2021年4月10日前支付28149元,余款20000元于2021年5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原告放弃利息;二、被告霍连平在履行上述第一项确认的支付款项过程中出现逾期,则原告潘振敏、王娇、王杰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霍连平支付5000元违约金;三、案件受理费1104元,减半收取552元,由被告霍连平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费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7-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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