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毕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202********49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83民初332号 |
案号 |
(2021)鲁0983执恢2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万力通轮胎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借款本金3600000元;二、被告山东万力通轮胎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借款利息、罚息(2020年6月20日之前的利息、罚息217280.37元,之后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如被告不履行上述第一、二项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被告山东万力通轮胎有限公司设置抵押的位于肥城市康王西路以南、白云山西侧不动产【产权证号为:鲁(2016)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2766号】折价、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最高限额540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四、被告毕胜、于海伟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在最高限额36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万力通轮胎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毕胜、于海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