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纪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02********2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285民初2039号 |
案号 |
(2021)鲁0285执2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日照兴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向青岛联富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保证金971730元;二、日照兴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向青岛联富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0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按月利率2%计算);三、日照兴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向青岛联富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971730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10月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月利率2%计算)四、日照市子晖物资有限公司、山东锦安电气有限公司、王莉、董衍秋、王纪强、徐新杰对上述(一)、(二)、(三)项负连带责任保证;五、日照市子晖物资有限公司、山东锦安电气有限公司、王莉、董衍秋、王纪强、徐新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日照兴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追偿;上述(一)、(二)、(三)、(四)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9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七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莱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