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鹏扬建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1********TE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123民初1045号 |
案号 |
(2019)桂0123执6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广西鹏扬建筑有限公司偿付原告覃万军工程款31398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本金220000元,按日万分之六计,自2019年6月1日起计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93988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6月1日起计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广西鹏扬建筑有限公司偿付原告覃万军律师服务费15000元;三、驳回原告覃万军其他的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须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6826元(原告已预交3413元),减半收取3413元,由被告广西鹏扬建筑有限公司负担。诉讼保全费2362元,由被告广西鹏扬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25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观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23MA5MYCTE35 |
登记机关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国营浪湾华侨农场侨友路8号浪侨明珠小区8-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