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紫云卓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0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425民初248号 |
案号 |
(2019)黔0425执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紫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贵州紫云卓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原告陈善胜、张桂花人民币2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50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6月10日起,按每月2%的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贵州紫云卓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原告陈善胜、张桂花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63元,被告贵州紫云卓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定于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原告陈善胜、张桂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6-12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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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长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425076005094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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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镇新城区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