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8********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328民初627号 |
案号 |
(2021)黔0328执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陈立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李兴红承 揽报酬 8700 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被告陈立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