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舒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24********34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821民初1530号 |
案号 |
(2021)桂0821执2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张明发、卢舒霞偿还给申请人陈冬梅借款本金29.35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支付律师代理费16000元,被申请人平南县全益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平南县盟发五金水暖店承担连带清偿责。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