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27********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27民初380号
案号
(2021)桂0327执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灌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邓根先自愿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阳县支行借款本金49,921.28元及利息2496.2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4月27日,该日后利息按合同约定顺延计算),其中定于从2020年6月1日起每月28日前归还借款本息2500元,直至全部借款本息清偿完毕日止;二、如被告邓根先未按期履行第一项约定的任一期还款义务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阳县支行则可以就本案剩余的全部借款本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被告邓辉自愿就前述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还款义务在担保的最高限额50,0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其他无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灌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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