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4********15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723民初247号
案号
(2021)甘0723执5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斌偿还原告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100000元,利52528.53元(利息算至2019年11月30日),本息合计152528.53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2019年11月30日后的利息按年利率11.4%计算至借款还清为止;二、被告宋全、宋权发对上述借款本息的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451元,由被告宋斌负担,被告宋全、宋权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宋斌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