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全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103********23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271民初3679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8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常全胜支付崇国菊劳务费87600元及利息(以876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3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完毕。 案件受理费1990元,邮寄送达费155元,由常全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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