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梅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3********6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623民初105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闽0623执26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责令被执行人陈艺明、郑梅云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县支行借款本金221181.76元及截至2020年12月23的利息、罚息、复利6228.36元,本息合计227410.12元,并从2020年12月2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罚息、复利。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县支行对陈艺明、郑梅云所有的址在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富丽山庄6幢204号浦房权证漳浦字第17393号、浦房权证漳浦字第17393-1号;浦国用(2012)第0263号的房产有要求折价或拍卖、变卖的权利并就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时间 |
2021-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