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时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11********11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125民初4080号
案号
(2021)鲁0115执8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协议如下:一、被告山东正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姚学忠偿还借款本金430万元、应付利息(以8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自2018年5月18日起计算至2020年5月18日;以4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自2020年5月19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及律师费350000元;二、被告刘时军、张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双方再无其它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08
发布时间
2021-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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