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梅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622********5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622民初1490号 |
案号 |
(2021)豫0622执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申中海、张梅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红庆借款本金30000元,并从2013年5月1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0年10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