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云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8********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728民初3461号 |
案号 |
(2021)豫0783执5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卢云诗偿还借款本息22453元,违约金2000元,案件受理费180元。以上总计24633元。2.本案全部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