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揭阳市恒得药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2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5224民初579号 |
案号 |
(2018)粤5224执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揭阳市恒得药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10天内归还原告惠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700万元及利息;2、被告揭阳市恒得药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10天内归还原告惠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律师费5万元;3、被告汕头市中浩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惠来县前詹镇前詹村“虎母石山”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为限对上述一、二项承担抵押清偿责任;4、被告黄树浩、李晓生、李少平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1-18 |
发布时间 |
2018-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粤5224执11号 |
立案日期 |
2018-01-18 |
执行法院 |
惠来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597248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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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树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81568200929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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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南里第8幢西起第1至4间第2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