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祝丽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8********08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2328 民初 2154 号 |
案号 |
(2021)黔2328执3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祝丽琴于本判决生效后十内返还原告鲜胜勋交付的车款人民币 30,000 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550 元,减半收取 275 元,由被告祝丽琴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