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葛晓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22********5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684民初849号
案号
(2019)鲁0684执10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蓬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具体调解协议内容为:山东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前偿还原告蓬莱市金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万元;山东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前支付原告蓬莱市金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7月22日至2018年7月21日的借款利息76万元,之后的年度借款利息分别于2019年7月21日、2020年7月21日、2021年7月21日前各支付76万元;上述借款利息按年利率3.8%计算;三、若因被告山东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逾期还款,山东省财政厅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则被告山东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催款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蓬菜市金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额支付按照年利率4.94%计算的利息;四、若被告山东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约定按期足额还款,则原告蓬莱市金祥企业管理有限公有权要求被告山东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五、被告葛晓冬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保全费5000元(缓交),由被告山东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45600减半收取计72800元(缓交),由被告山东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7-23
发布时间
2019-08-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0684执1028号
立案日期
2019-07-23
执行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1479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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