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窦桂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611********0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611刑初404号 |
案号 |
(2021)豫0611执1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刑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鹤壁市淇滨区喜洋洋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10万元;窦桂勇缴纳罚金7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