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潍坊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43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282民初3728号
案号
(2016)鲁0282执31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即墨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300万元及借款利息。分别于2016年4月15日前还借款100万元,同年5月31日前还借款100万元;剩余1100万元分别自2016年9月30日、12月30日,2017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各还原告借款200万元。同年12月30日前还原告借款100万元。二、被告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自2017年12月30日还原告借款100万元的同时支付原告借款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13日起,以80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27日起,根据每笔还款时间分段计算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利息计算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2倍计算)。同时应扣除被告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已支付原告的利息232万元。三、若被告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任何一笔逾期还款,原告有权就被告尚未履行及未到期部分借款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按照利息计算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4倍计算利息损失至被告付清款之日止。四、被告潍坊嘉利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潍坊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城矿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孙庆利对上述付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五、案件受理费99800元,减半收取499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潍坊嘉利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前一并付清付给原告。被告潍坊嘉利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潍坊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城矿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孙庆利负连带清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已经双方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7-07
发布时间
2016-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庆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60643704570
登记机关
昌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昌邑滨海下营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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