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三禾洗涤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DJ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129民初293号 |
案号 |
(2021)川0129执1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成都三禾洗涤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成都邦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货款22,14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1,12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82元,减半收取计191元,由被告成都三禾洗涤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正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29MA6C8WDJ84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区五龙东路4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