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26********1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26民终428号 |
案号 |
(2021)黔2636执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郑雄、杨世勇自愿支付冉光阔涉案消防工程余款8万元,其中于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4万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4万元。二、若郑雄、杨世勇未按第一项约定的期限于2021年3月31日前足额支付4万元,冉光阔有权就第一项工程余款8万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今后不得再就涉案工程主张权利。四、一审案件受理费4524元,减半收取2262元,由杨世勇、郑雄负担、杨世勇、郑雄于2021年4月30日前一并支付给冉光阔;二审案件受理费4524元,减半收取2262元,由冉光阔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