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省鑫德辉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26********9U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626民初982号 |
案号 |
(2022)黔2626执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岑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省鑫德辉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助潮工程款19139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9139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2018年10月2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省鑫德辉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刘助潮的工程保证金60000.00元、倒土费71332.00元;三、驳回原告刘助潮的其他诉讼请求。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88.40元,公告费560.00元,由被告贵州省鑫德辉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岑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化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626MA6GXM9U53 |
登记机关 |
黔东南州岑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岑巩县新兴大道下段新兴村吴家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