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宿州市诚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7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621民初3920号 |
案号 |
(2019)皖0621执23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宿州市诚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田凯履约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8月21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至履约金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650元由被告宿州市诚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11 |
发布时间 |
2019-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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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雪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00057010648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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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34#楼三楼11、12、29、30、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