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宇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9********34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04民初5966号 |
案号 |
(2021)浙0304执25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汤宇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透支本金29422.87元及利息(暂算至2020年8月4日的利息为27842.71元,之后的利息以透支本金29422.87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