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阮志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81********09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81民初187号 |
案号 |
(2021)桂0681执6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阮志明向原告东兴森安电脑监控维修服务中心支付合同价款983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31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