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敏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24********837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285民初7970号
案号
(2021)鲁0285执23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莱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饶洋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3762.17元,并按年利率24%给付自2019年10月7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4元,减半收取197元,由被告饶洋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15
发布时间
2021-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