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崇左玉柴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0)鹿民一初字第29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1)鹿执字第005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鹿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七星支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张碧珍、韦凤香、李建锋、李宇各项损失110000元,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责任限额内赔偿张碧珍、韦凤香、李建锋、李宇各项损失38500元,此款已存在本院的账户,崇左玉柴物流有限公司支付给张碧珍、韦凤香、李建锋、李宇各项损失16500元,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对此负连带赔偿责任;罗以仕、崇左玉柴物流有限公司向张碧珍、韦凤香,李建锋、李宇赔偿各项损失112973.73元,减去诉前已支付的10000元,被告罗以仕、崇左玉柴物流有限公司实际应赔付张碧珍、韦凤香、李建锋、李宇102973.73元;吴菊芝、周义珍、宋燕芬、宋军、宋凤芬、宋强在继承宋教明的遗产范围内向张碧珍、韦凤香、李建锋、李宇赔偿各项损失2151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鹿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1-09-28 |
发布时间 |
2014-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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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欧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00745116147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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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宁市秀厢大道28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