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7********1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22民初233号 |
案号 |
(2021)黔0422执5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伍松在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归还所欠原告陈松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5000 元;二、驳回原告陈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受取 25 元,由被告伍松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