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庄良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3********6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青2524民初235号 |
案号 |
(2021)青2524执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向申请人给付借款本金600000元、利息372000元、律师代理费23556元、案件受理费6653元,合计1002209元。另,被执行向申请人按年利率24%给付利息(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